您好,今天是
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文明评论
消遣孩子拍短视频不妥
时间:2023-01-05

  为了获取流量,一些家长拍下孩子情绪崩溃哇哇大哭的瞬间,甚至故意用言语惹怒孩子或吃掉孩子的宠物。受访专家指出,家长拍摄这类视频可能会给孩子带来心灵创伤,削弱亲子关系。 (据《法制日报》)

  “逗”哭孩子、拍摄视频,其目的无外乎是为了私利,为了迎合网民的低级趣味。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拍摄儿童主题的视频吸引流量,制造网红并开展商业活动,已经成为一套成熟的商业模式。其中,家长可获得打赏或商业代言等方面的经济收入,也为儿童本人带来聚光灯式的明星效应,而这无疑是将孩子当成了赚钱工具。

  恶意消遣孩子拍短视频当止。从情理角度讲,过度的网络曝光率会使儿童过度依赖别人的点赞和关注,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而且会形成不良的价值导向。从法律层面来讲,将儿童隐私与生活曝光于网络,是对儿童隐私的侵害,与我国法治精神相违背。

  面对上述现象,作为家长当增强法律意识。《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不得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对此,家长应当有清醒的认识。而且,家长理应尽到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而不是拿孩子去牟利。

  短视频平台应当依法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责任。对于涉及可能危害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短视频内容,平台当履行好内容审核责任。比如,进行必要的内容分级,并且根据等级采取限制流量、降低权重、不予推荐等方式控制传播范围,切实减少不良影响。同时,对涉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视频要第一时间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案,并积极配合处置。

  此外,也应调动起社会力量。有关部门应通过多种途径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增强依法带娃的共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也应该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引导家长养成正确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同时,也正如专家建议,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不负责任的父母,可根据情况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杨玉龙



编辑:李 贺稿件来源:沧州晚报

魅力沧州
文明播报 更多»
康复期如何恢复体力?专家解答!
新华区外贸小区居民田金海:爱搭把手的好邻居
元旦期间市民献血近20万毫升
抽烟引燃棉被 志愿者化险为夷
文明创建 更多»
新华区站东社区一处垃圾死角变身休闲小广场
沧州市区今年安装烟头收集器512个
老旧小区里来了“楼道管家”
昔日旧坑塘 变身小游园
道德模范

【道德模范】王红心

【道德模范】石炳启
地方传真
渤海新区 任丘 河间 泊头 黄骅
肃宁 献县 吴桥 东光 沧县
青县 南皮 孟村 盐山 海兴
运河区 新华区 开发区
主办单位: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1号 冀ICP备0000008号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