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治省在基层的实践纪实
不常回家看望老人违法不?答案是肯定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该次修订首次将“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精神赡养写入条文。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1999年央视春晚上的一首《常回家看看》又被广为传唱,再到如今“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入法,精神赡养俨然已成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一个重要维度。这一规定如何落实?在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的富强村,“要经常回家看望老人,问候老人”就被写入该村的《村规民约》。村民之间彼此监督,有多少村民就有多少双眼睛盯着你是否“常回家看看”。
由此,以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来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做到人人都懂法、知法、守法,从而推进依法治省在基层的落实。
源起:
东北镇率先试点
中江县837个村、社区制定并实施村规民约
2013年5月8日,省委在成都召开“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为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活动,省委下发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意见》指出,农村要建立村规民约,城市要建立市民公约,通过制度约束规范党员干部和群众言行,转化为自觉行动。
什么是村规民约呢?村规民约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制定的涉及村风民俗、社会公共道德、社会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适应村民自治要求。它是本村群众之间的一个契约,是群众共同认可并遵守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也是全体群众共同利益的集中体现。
2013年5月,在中江县委统一安排部署下,东北镇率先试点,于2013年8月正式启动了村规民约制定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路子,逐步在全县规范和推行村规民约。
中江县委书记刘应刚表示,“从2013年5月份开始,通过组织老百姓对村规民约进行讨论、修改和完善,我们建模板、取经验,到2013年12月28日,全县837个村、社区均完成村规民约制订工作,并全面推行实
什么能写入村规民约?
老百姓关心的事
哪些内容可以纳入村规民约?村规民约由谁定?因为每个村的实际情况不同,这不能统一下定论,但却始终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村规民约是解决老百姓关心的事,村规民约的内容也由老百姓说了算。
“儿子不供老人不得行噢!”中江县富兴镇富强村的村民支文锡在意见征集时用浓厚的方言说。他建议把赡养老人写进村规民约,规定儿女要经常回家看老人。支文锡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单位退休人员,虽然有退休工资,但在绵竹打工的儿子对他的关心甚少,这使支文锡心生怨言,于是提出了这一建议。
支文锡的建议得到了村里乡亲们的支持,在表决通过时,这一条规定高票通过。于是,富强村的《村规民约》里就明确规定了,“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要经常回家看望老人,问候老人,不得虐待老人。”
规定一出,支文锡的儿子对支文锡的关心倍增,经常打电话问候他,每个月还会给他寄200元的生活费。
因为这一规定,受益的不只支文锡一人,还包括50岁的陈加香在内的其他富强村的老人们。
“在制定村规民约过程中,由村民自己提村上需要什么样的规约。老百姓关心什么,我们就把什么列进村规民约,老百姓觉得应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富强村村支书周正寿说。
富强村的《村规民约》里,包含了安全教育、交通法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民建房、环境卫生、产业发展等方面的13条规定。
问题:
村规民约的执行有何保障?
村民的高参与度决定了村规民约的执行力度
“村民在制定村规民约过程中参与度的高低决定了这些规定执行力度的强弱。”周正寿表示。
他透露,富强村的村民在村规民约的制定和表决过程中的参与度都很高,在该村的《村规民约》付诸表决时,参与度达到了93%。“村民的高参与度决定了村规民约的执行力度。”
村规民约的执行还有哪些保障?刘应刚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村规民约制定、参与的主体都是群众,但各级组织特别是村“两委”必须起到引导作用,要通过对遵规守约的群众进行表扬、评选遵规守约模范、对不遵规守约的群众进行通报批评等方式,营造一种良好的导向,力争更多的群众共同遵规守约。
“中江县制定的村规民约说的是实话,是具体事。所以,制定村规民约的过程是非常实在、具体的,这一过程也就是老百姓受教育的过程。”刘应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