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环保厅出台14项改革任务及责任分解方案,要求按照“定路线图、定工作量、定时间表、定责任人”的原则,依托“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推进14项生态文明改革方案,同时明确要求今年5月底前启动赤水河、乌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试点等7项改革方案。
这7项改革措施包括:制定实施赤水河、乌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每个市(州)选择1个县进行试点,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领导干部责任审计试点;制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办法;推进环境税费改革;扩大生态补偿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省环保厅要求,上述7项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必须于今年3月底前完成,4月中旬完成报批工作,5月底前必须启动实施;余下7项改革方案也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杨春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