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党史、唱赞歌、树美德”
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关工委、党史部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进一步培育广大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的朴素情感,市文明办、市史志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学党史、唱赞歌、树美德”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中发[2010]18号)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为主线,广泛深入地开展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史、社会主义建设史、改革开放史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努力争当品德高尚、富有理想、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一代镇江人。
二、活动主题
歌颂伟大的党,做有道德的人
三、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四、时间安排
2011年3月—7月
五、主要内容
1、“童声里的中国”·“唱支歌儿给党听”——优秀少儿歌曲传唱活动。
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将向全省小学生推荐90首优秀少儿歌曲(经典歌曲45首,新创歌曲45首)为传唱题材,各辖市区文明办、教育局要部署各小学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学习传唱3首以上推荐经典曲目和2首以上新创曲目,并举办丰富多彩的歌咏比赛活动。6月底,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等部门将举办“童声里的中国”·“唱支歌儿给党听”——少儿歌曲传唱活动全市总决赛,各辖市区文明办、教育局要通过选拔,推荐1-2支优秀演唱队参赛。(具体比赛方案另行通知)
2、“党的历史我知道”——“五个一”系列活动。
各辖市区要组织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中国共产党党史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未成年人学习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光荣历史,学习了解中国共产党为国家为民族建立的丰功伟绩,学习了解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重点开展“五个一”系列活动,即:每所学校组织学生观看一部反映中国共产党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的电影或电视片;每所学校邀请老党员、老战士、老模范及党史工作者等为学生作一次中国共产党党史专题报告;每个班级开展一次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主题班(队)会或教育实践活动;每名学生读一本有关党史的读物;每名中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写一篇党史读物的读后感。
3、“党在我心中”——主题征文、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
各辖市区文明办、教育局等部门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结合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和庆祝“五四”青年节、建军节、国庆节,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征文、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站、橱窗、板报等宣传展示优秀作品,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用自己真挚的文字和语言,深情抒发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等部门将在今年“七一”前夕组织全市主题征文比赛,汇编出版优秀征文作品集,举办演讲比赛全市总决赛和党史知识竞赛,评比表彰活动组织奖和各单项奖。各辖市区文明办、教育局要做好本地的组织选拔工作,积极推荐优秀选手和优秀作品参加全市比赛。(具体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方案另行通知)
4、“红领巾寻访党的足迹”——小记者寻访活动。
各辖市区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会同文明办、教育局等部门组织广大少先队员成立红领巾小记者团,走进革命纪念馆、烈士陵园(革命英雄纪念碑)、红色遗址、重大革命事件纪念地等参观学习,开展“小引导员、小讲解员、小宣传员、小安全员、小保洁员”志愿服务活动;走进乡村、社区、干休所和厂矿院校,寻访老红军、老战士、老模范、老党员、老干部特别是为党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双百”、“双五十”人物、全国全市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用镜头和文字记录发生在他们身边的革命、建设以及生活中感人事迹,让广大少先队员在学习实践中认识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继承弘扬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和高贵品格,从小树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等部门将举办全市小记者寻访活动成果展,并开展以革命前辈、优秀共产党员名字命名的少先队“英雄中队”创建活动。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党史、唱赞歌、树美德”教育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通知精神、深化中小学生爱党爱国教育的具体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教育实践活动列入当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制定方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各辖市区文明办要做好统筹协调,史志、教育、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教育实践活动有色有声开展起来。各级史志部门要充分发掘本地区党史教育资源,精心编印党史宣讲教材,深入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当地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积极利用团队活动,组织广大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踊跃参与。各级妇联要着眼和谐文明家庭建设,以爱党颂党为主题,在全市千万家庭中开展形式多样的亲子才艺展示和家庭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关工委要组织“五老”志愿者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宣讲党的光辉历程和优良传统。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为学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供阵地、创造条件。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辖市区文明办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依托各种宣传阵地,通过专题专栏、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报道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特色做法和工作成效,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广泛吸引中小学生涌跃参与。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运用自身平台,宣传展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请各辖市区文明办将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于7月10日前报镇江市文明办。邮箱:zjwcnrc@163.com,联系电话:84490769,联系人:盛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