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济源生态环境局特邀豫光金铅、万洋冶炼、济源钢铁等27家重点工业企业环保相关负责人,开展第40次企业服务日活动。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赵中兴参加活动并与企业代表亲切交流互动。
“能否进一步扩大环评告知承诺制范围,缩短环评审批时间,便于企业早日开工建设?”“企业的用水量很大,排水量很小,但是污水处理费用是按用水量收取的,能否帮助协调解决污水处理费问题?”“我们的矿井水量较大,决定开发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社会效益,请局相关专家和人员给予技术指导。”……
围绕企业反映的扩大环评告知承诺制范围、污水处理收费、矿井水综合利用、自动监控等问题,生态环境局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从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等方面,逐个问题给予耐心细致地解答,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解决了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
赵中兴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这就要求我们要高站位对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企业环保负责人要明白自己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既要做好企业和生态环境部门沟通的桥梁,也要协助生态环境部门督促企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企业要加大技改投入,提升整体装备水平,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实现环保设施有效管控、污染源达标排放,环境治理效果明显。
赵中兴强调,要正确看待生态环境执法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执法监管的目的是为了监督、促使企业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让企业守法成为常态,最终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的局面。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坚持规范化执法、科学化执法、人性化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对企业做到有事必应、无事不扰,全力服务好企业,助力企业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
活动中,大家还一起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建立济源“十四五”大气污染减排项目库的重要内容。
局领导卢强、李真理、王雪峰、李海建、晁海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大气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科、环境监测与辐射管理科、办公室等科室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